各单位🧑🏽✈️:
按照财政部、教育部工作部署惯例🤦🏼♀️,每年7月初要求填报下一年的新增资产预算。为了尽可能全面地做好统计工作,更好地为教学科研工作服务,今年仍将提前启动相关工作,具体安排如下🧑🏻🦯:
使用财政性资金(含“六大专项”)或其他资金来购置通用设备(单价50万元及以上)和专用设备(单价100万元及以上),均需填报新增资产配置相关预算:
1、六大专项包括: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(设备🙎🏽、信息、保卫、后勤、基建等)、“双一流”引导专项(发展规划部)🍟、教育教学改革专项(教务处)、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(科技处、社科处)🧎♀️➡️、捐赠配比专项和高校管理改革绩效拨款💁🏿♂️。
2、请各单位统计2021年设备(单价50万元及以上的通用设备⬜️👨🏽🎨、单价100万元及以上的专用设备)拟报废和新增计划,填写新增资产配置预算表总表及明细表,可将2020年未能纳入预算的以及2021年计划新增的全部统计在内🧑🍼,在明细表中逐项填写。(特别注意:已申报2020年购置计划但当年未执行且2021年仍计划购置的设备需要重新填报。)
3、请于2020年7月8日前将填写好的表格邮件反馈至下述邮箱。邮件主题请注明“2021年新增资产配置预算-单位名称”,附件表格注明“院系所”,便于统计汇总。
4、根据财政部、教育部要求,未纳入报废或新增计划的设备(单价50万元及以上的通用设备💵、单价100万元及以上的专用设备)将不允许报废或购置🧑🏼🎄,务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该项并在单位内广而告之,按时完成填报工作。
联 系 人:戴奇
联系电话:54345246、18116150859
邮 箱:qdai@admin.ecnu.edu.cn
附件: 附件一 2021年新增资产配置预算明细表--院系所.xls
附件四 固定资产分类与代码GBT-14885-2010(国标).xls
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
2020年6月22日